一、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单位:万元
项 目 |
预 算 数 |
合 计 |
231.73 |
因公出国(境)费 |
36.00 |
公务接待费 |
37.73 |
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|
158.00 |
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|
140.00 |
公务用车购置 |
18.00 |
二、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度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为231.73万元,比2016年预算减少25.95万元,下降10.07%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,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7.73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8.00万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36万元,与2016年预算持平。该项经费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,按照规定标准安排;主要用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外事活动。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3〕516号)、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4〕4号)、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总局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安监总国际〔2016〕132号)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(二)公务接待费支出37.73万元,比2016年预算减少17.33万元,下降31.47%。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、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。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,严格执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(中办发〔2013〕22号)、《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行〔2014〕2066号)相关规定。
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万元,比2016年预算减少8.62万元,下降5.17%。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,公务用车数量减少,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。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车辆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