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:
依据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)、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》(AQ8006-2010)和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)、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》(安监总厅安健〔2014〕39号)等,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定于2018年1月中旬开始,对省内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开展2017年度监督管理评审和评估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机构要按照年度监督管理评审和评估检查要求,做好资料、现场保障和人员能力考核等相关准备工作。
二、监督管理评审、评估检查的方式:1.听取汇报;2.考察现场;3.询问、面试相关人员;4.查阅记录、报告和档案资料;5.召集相关人员座谈。
三、监督管理评审、评估检查的重点:1.机构管理体系符合性;2.机构基本条件的符合性;3.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;4.遵守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》、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情况;5.履行技术支撑作用职责情况;6.上次评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评审联系人:
张 毅 电话:0551-62966396 手机:18919661938
电子邮箱:ahmjzjjg@126.com
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估检查联系人:
刘克军 电话:0551-62966018 手机:18919661899
电子邮箱:ahmjzwjg@126.com
2018年1月2日 |